張榮法今天在妻子曾麗月、前立委謝啟大、以及支持群眾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他表示,11月19日下午差不多4點左右,他與妻子在萬華雙和市場拜票,並非媒體報導說他是去鬧場,在拜票過程中見到陳時中競選團隊也到市場拜票,他就上前高喊「萬華不是破口、下架陳時中」。
張榮法指著照片說,「當時他們把我架住,手臂至少有6個手掌抓住我,代表左右已經有6個人,正前方還有3、4個人,後面還有2、3個人給我鎖喉,只要我用力往前衝,他們就給我鎖住,10個警察都比我還年輕,全是受過訓練的,用擋的擋不下我一個人嗎?難道這10個警察都是塑膠、都是木頭嗎?不可能吧。」
他表示,「我太太在制高點見到我被架住開始被打了,她照了相簡單錄個影就趕快到外圍叫我的志工團隊進來幫我救,團隊的好朋友進來狀況外,他們不知道我已經被打一頓了,見我怎麼變這麼兇狠跟警察吵起架來,當時我還不知道他們是警察,一直以為是陳時中的護衛隊、懂武術的。」
他說,事後他請新黨議員侯漢廷、潘懷宗去詢問警方時,警方卻以他最後被救援的畫面說,是他在鬧場「可是他們在狀況外,不知我早已被打了一頓」,他並控訴其中一名女警和他推擠,假裝手被他戳到,還指著他說弄到她的手,「那時就說,你再裝,你就是鎖我喉的人,我看到了,她一個女孩子個不高,攻擊我時我看到了,最後她心虛了就往後走。」
張榮法最後還說,「我選了3次,我是對警察最照顧的,我是提出警察在首都要加級,尤其這幾年疫情期間,很多工作不是我們警察同仁要做的事,很多行政首長為了當好人,包工程給我們警察同仁做,我看到都替他們打抱不平,但經過這件事被他們動手打我,我實在蠻心寒的。」
謝啟大則說明當天案發經過,當時張榮法和他的太太曾麗月在台北市萬華區雙和菜市場一處路口在拜票時,其他助選員都在附近騎機車繞圈不在身旁,在拜票1個小時後,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帶著他們黨裡的4個市議員候選人湧過來,完全沒有講究選舉禮貌,2夫妻上前卻被推擠到路邊,張榮法本想離開,後來認為不能放任其如此的行為,於是走上前說「萬華不是破口、下架陳時中」。
當他喊出這個口號時,馬上陳時中團隊前面走著的幾個身穿便衣、「頭髮比較短的人」有男有女,就衝向張榮法強制壓著手臂,當他要向前時,一群人就用手臂鎖住他的喉嚨,陳時中本人看到當時2人就相距3公尺,看了一眼就掉頭繼續他的拜票行為,還好這個時候張榮法的太太立刻拍照,拍到張榮法被鎖喉、被幾個人架離的照片。
她表示,「張榮法服兵役的時候是受過憲兵訓練,熟悉柔道和擒拿術,當他面對1個或是2個人都綽綽有餘,可是當對方是10幾個人架住他、勒住他的脖子時,他無力動彈,此時他的太太曾麗月才馬上跑去叫自己的助選員回來,在這段時間,張榮法1個人被這10幾個人勒住脖子、拉住腹部、敲擊腦部、胸部、腹部,就這樣的毆打張榮法。」
她說,「直到5分鐘、10分鐘後,張榮法的助選員過來,一群人才若無其事的鬆手,此時張榮法氣憤的要往前衝的時候,趕來的助選員還搞不清楚狀況把他拉住,沒想到警方就以這樣的畫面,對我們提出質疑的市議員說,是張榮法故意挑釁、說是要保護張榮法的安全,可是他們的行為遠遠的超過隔離,不是保護,而是毆打、妨害自由的行為。」
謝啟大表示,「今天這件事情陳時中脫離不了關係,他就在旁邊、他親眼目睹、卻不加以制止、而且是默認同意,所以今天要對陳時中提起傷害、妨害自由、妨害選舉,以及違反《選罷法》,陳時中是第1被告,其餘動手約10名不知姓名的人,也與陳時中為共同被告。」
謝還說,「在19號發生當天,我們請新黨市議員侯漢廷打電話給萬華分局,萬華分局查出來後居然一付覺得是我們不對,因為他們用我們後來的助選員拉住張榮法的鏡頭說,你們自己人都拉住他,他還要踢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警察,很好,結果我問了張榮法,張榮法才說要踢的那個人就是對他鎖喉的人,而且其中還有一名鎖喉的人是女子,是西園派出所的女警。」
謝啟大說,依照她問到的消息,所有圍住、限制張榮法自由、鎖喉、打他頭部的人,居然全是警察,令她懷疑警察執法是否有問題,因此今天來提告,第一被告是陳時中,另外10名毆打張榮法的警察、包括那名女警,也全都是共同被告。
謝啟大強調,這件事有必要請檢方釐清,「今天不是為了選舉造勢,因為這件事若無法釐清,我們的政府就會無惡不做,你看陳時中在當衛生署長時幹了什麼事情,所以今天這件事必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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