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胡姓男子(28歲)合法來台居留工作已經8、9年,也取得合格駕照;胡男當天一個人在蚵子寮海邊喝酒,之後休息3小時,自認酒精已退,就騎機車要回家;岡山分局赤崁派出所警員巡邏經過梓官區通港路,看到胡男單手騎車,沿途搖搖晃晃,上前盤查。

帶隊警官詢問胡男:「為何要單手騎車?」胡男表示,他穿著短袖,但天氣寒冷,「一隻手縮著躲風比較不會那麼冷!」警方聞到胡男講話時傳出酒氣,要求他接受酒測。

警方發現胡姓男子單手騎車、左搖右晃,立刻上前攔查。讀者提供
警方發現胡姓男子單手騎車、左搖右晃,立刻上前攔查。讀者提供

警方說,胡男起初堅稱沒有喝酒,但身上酒氣濃厚,在員警的質問下,才坦承喝了3、4杯啤酒,經員警施予呼氣檢測,酒測值達0.19毫克,雖未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值0.25毫克,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依法製單舉發,可罰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胡姓男子的呼氣酒測值0.19毫克。讀者提供
胡姓男子的呼氣酒測值0.19毫克。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