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今公布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等4案,並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柯文哲,收賄部分求刑15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二部分共求刑11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則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月。
起訴指出,柯文哲利用市長權勢,冀求財團雄厚金錢支持,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賄賂,恰與其自許清廉、勤政原則背道而馳,檢察官還引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諺,「有權力後如何行使,是衡量一個人最好的標準。」批判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卻無視法令,單憑個人意志專斷指揮、調度並挪用政黨、營利公司等實質掌控組織的金錢、人事等。
檢方還認定,柯文哲縱使知道政治獻金的本旨與公益性,仍擅將他人與民眾黨的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還以商業交易行為的外衣,掏空柯文哲與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甚至還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辦薪資827萬餘元,顯然是以不受公開監督、視法治於無物的心態行事。
北檢總結,柯文哲在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涉嫌收賄1710萬元、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834萬餘元、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827萬餘元,共計約9371萬餘元,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此外,北檢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柯文哲、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將另案偵辦,至於在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中,柯文哲等人涉嫌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也將另案偵辦,另對柯文哲涉及的台智光、北士科、第一魚果市場改建、南港轉運站BOT案等案,北檢也指出正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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