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查賄團隊偵辦東勢鄉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案,由檢察官廖易翔指揮警方及調查站等多單位,深入村里詳查發現,戴男登記參選後,交付多名選民現金1000元,要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
檢警蒐證後,昨(9)日通知戴姓候選人、樁腳及選民17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其中受賄選民自動繳回賄款1萬元;戴男則遭聲押,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人等請回。
雲林地檢署呼籲,賄選買票是重罪,賣票收賄也需負刑責,檢警調積極查察賄選,絕對嚴查厲辦,請民眾勿以身試法。歡迎提出檢舉,將對身分嚴格保密,還能獲得檢舉獎金,盼提升民主素養,共同杜絕賄選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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