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其他4名被告,檢察官認為業者鄭頂茂共同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諭令100萬元交保,共謀業者蔡賓晃40萬交保,路由器技術人員羅劉全則20萬交保,施文嵐的姊妹施書婷10萬交保。
施女昨深夜11時許被調查官移送北檢複訊時,記者問她「施小姐,公司告你背信有什麼看法,有沒有話要說」,她未發一語。當鄭男移送複訊時,記者問他:「你有與施小姐共謀嗎」,鄭男也未發一語。
據了解,施女原本在遠傳擔任國際電信營運處業務副理,而遠傳旗下子公司的新世紀資通的話務系統屬於第二類電信,也就是可節費的網路電話,若要撥到國外其他國家,撥打時須透過國外的路由公司轉接。
鄭頂茂先在境外設立一家路由公司,並與遠傳簽約,由施女指定路由廠商,只要撥打到印度洋的小島迪亞哥加西亞島(Diego Garcia),就透過鄭男的路由公司負責轉接,遠傳要給付轉接費給鄭男的公司,同時透過友人蔡賓晃找人頭向新世紀申請至少30多組網路市內電話門號。
由於固網電話在減價時段撥打國際電話的費用,遠比轉接的費用還來得低,鄭男就透過友人蔡賓晃取得的遠傳市話門號,在減價時段以電腦撥打方式狂打他在境外設立路由公司所轉接的國際區域、印度洋的小島迪亞哥加西亞島(Diego Garcia),藉此賺取價差費用,總計自2013年到2020年間,賺走遠傳逾億的費用。
事後遠傳發現有鬼,查出鄭男利用台灣公司及境外路由公司大賺電信費,由於施姓女副理當初與鄭男簽約,且和鄭男疑有不當資金往來,懷疑兩人共謀,因此向檢調報案。
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在搜證告一段落後,昨發動搜索約談,持法院核發的25張搜索票,前往鄭男、施女及相關涉案人的住居所執行搜索,同時以犯罪嫌疑人的身分約談施女、鄭男、蔡男等5名被告,及4名證人共9人約談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