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返家驚覺畫作失竊

陳翰珍的外孫女張小姐曾受訪表示,「這幅畫是在2006年失竊的,那時候是6月,事實上我們全家,爸爸媽媽我跟姐姐,那天事實上是外出拜拜,回家時候發現門都沒有鎖、半掩的,一進來發現翻箱倒櫃,所有抽屜的東西都被翻出來,除了珠賓等貴重物品失竊外,對我們來說意義最深重的其實是張大千給我們外公80歲生日的這張畫(壽石靈芝)。」

她說,「我外公是監察委員,樂善好施做了很多好事,與張大千是非常好的朋友,又是四川同鄉,那時候是我外公80歲過生日,張大千送給我外公的一個生日祝壽禮物,我外公收到後非常喜歡,所以一直放在我們的客廳,掛在最顯著的角落,外公常常跟媽媽說這是我們的傳家之寶,要一代一代的傳下去,所以這個畫對我媽媽及我們全家是意義很深重的,那天失竊除了家裡一些值錢的東西不見之外,意義最深重的就是這幅畫。」

11年後畫作現蹤蘇富比拍賣

不料,2017年這幅畫出現在香港蘇富比,並以港幣40萬元拍定,隔年又出現在新加坡的永道拍賣行展覽中心,2019年陳翰珍的女兒陳謀昭得知後,認為《壽石靈芝》上有落款,也從來沒有在市場上拍賣過,蘇富比在沒有查證來源的情況下拍賣,認為已涉及刑事不法,因此對蘇富比亞洲區行政總裁程壽康提出《刑法》故買贓物罪及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2條「掩飾、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展開調查,並且透過陸委會向香港蘇富比拍賣中心函詢,過了一段時間才得知提供這幅畫作拍賣的是台灣人吳晉杰,這幅畫是吳晉杰的父親吳銘揚以64萬元向裱畫店的老闆張甲乙購買,張則以28萬元向業餘收藏家徐新泉買下,徐則以20萬元向萬盛畫廊老闆吳振興購買。

監委後代怒告畫作經手人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程壽康並不知拍賣物為贓物,日前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確定。陳謀昭另外再對張甲乙、徐新泉、吳振興3人提出告訴,但並未對吳銘揚、吳晉杰父子提出告訴。

徐新泉到案後表示,他是在2006年6月底,以20萬元向萬盛畫廊的老闆吳振興買下這幅畫,因為是向畫廊買的,他相信這幅畫是合法來源,不知道他竟是贓物。而張甲乙則說,他是在2006年7月3日以28萬元向徐新泉購買,徐是喜愛字畫的人,所以對於畫作的來源,他不會懷疑,至於最早取得畫作的吳振興,則一直傳喚未到案。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當初這幅畫作是在2006年6月26日失竊,沒幾天就落到吳振興手中,幾天後又轉手到徐新泉手上,而這2人買賣的時間都在2006年7月前,早已超過追訴權的時效,至於張甲乙雖然在2006年7月3日買下這幅畫,但沒有事證可以證明他知悉這幅畫是贓物,因此將3人一併處分不起訴。

不過陳家後代不服再議後,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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