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指稱:「我讀國一時,有一個女生用臉書丟我訊息,說有賺錢機會,當內衣褲模特兒拍照就可以賺錢,只要提供自己穿內衣的照片就可以,我有提供穿內衣跟學校制服的照片給對方,但隔天覺得不適當,就跟對方說我不要這工作了。」

少女慘遭變態方式凌辱

傳訊息給A女的「女生」就是李男,他分飾2角,隨即以臉書帳號「Redd Lee」敲A女,指責她工作做一半就跑掉,害他朋友虧錢,還說對方氣得要把她內衣照外流,但A女若每天傳內衣照給他,就保證照片不會流出。

A女很害怕,傳了內衣照給「Redd Lee」,到了A女讀專科一年級時,李男命她去打工賺錢,每月匯4000元作為賠償,「到我專二時,李男說要寄肛塞給我,叫我拍塞陰道的影片給他,還叫我拍自慰的影片給他,曾經叫我拍過一次牙刷塞陰道的影片,一直到2020年我男友發現為止」。

A女還指控李男逼她發生性行為,「那天真的太噁心了,碰面前他要求我把陰毛全部除掉,還叫我跟他裝得像情侶一樣走進旅館開房,他將生殖器插入時我有哭,很痛就推開他,他說第一次都會痛,繼續做到射精為止,還說性行為是賠償的一部分,叫我要習慣」。

5年日記詳載悲慘遭遇

後來李男又逼A女嘿咻一次,結束後拿出一張紙要她寫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學校、科系、電話號碼等,A女在日記中寫著5年來被李男脅迫拍照、匯款、性交的事。

淫魔是補習班主任

其餘4名被害人分別在國、高中時被李男以「內衣模特兒」工作騙逼拍裸照,其中1人跟A女一樣慘遭性侵。李男出庭辯稱是少女「主動」傳裸照給他,還說少女沒有確實履行內衣模特兒工作,讓他遭受損失,他屢次催討,少女不爽而誣陷他。

有碩士學歷、性侵前科,案發時在補習班當主任的李男還告訴法官:「我因為一直很想當老師,所以才選擇這個工作,教學對象包含國小、國中、高中生。」

一審依據相關事證,認定李男惡性重大、全無悔意,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脅迫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等罪,合併重判2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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