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訴苦,8月底她老公喝了酒後,請店家幫他叫代駕,也順利返家了,沒想到一個月後收到逕行舉發罰單,把他們嚇呆了,罰單上竟註明當天在國道1號南向356.1公里處,以時速192公里行駛,該處速限110公里,所以超速82公里,遭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萬2千元,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她抱怨說,更慘的是,事後找店家詢問,業者說是找店內客人幫忙叫的代駕,不知客人聯繫方式,找不到該明代駕,「所以死無對證….只能吞了!」她還在留言處回覆網友說,她家的車只是一台「小現代」、「國產車」,老公已經醉了睡在車上,能平安回到家,真的也是萬幸,且因為停車處沒有攝影機,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沒有拍駕駛座,加上代駕疑似是「白牌」,沒有開發票,因此找不到憑據。
對此,網友驚呼,「肯定找到玩命快遞那位傑森史塔森,真幸運」、「喝酒的請到吃藥的」、「是有多醉,被載快到快兩百無感」、「好恐怖的速度」、「代駕是終極殺陣那位?」、「難道你叫到傳說中的代駕(Sky葛哥)」、「以前有句笑話,代駕比酒駕更危險」。有人認為,要超速這麼多,肯定是進口高級車,不過網友認為,「192…Camry神車就能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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