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曾在5月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指接獲疑似敵方陣營以及有心人士的消息指控他有「強姦、殺人」等前科,因事涉個人名譽,他宣誓:「絕非事實」,也請對方拿出證據,如有證據他馬上請辭議長、退出政壇,但若拿不出證據,將再蒐集相關資料後委請律師提告。當時,鍾的律師曾說,所謂「殺人」罪在法律上有嚴謹的定義。
立法委員邱顯智說,今天召開記者會揭露曾鍾東錦曾涉及傷害致死案件,是一系列「打破黑金政治、終結派系世襲」記者會的第一場,希望選民能在得到充分資訊的狀況下進行投票,如果一位候選人曾經涉貪、賄選,或是曾經用黑道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人民要如何相信,這樣的候選人會是一個合適的政治人物。
宋國鼎表示,月前接獲民眾提供相關情資,做了相當多的查證比對,才確定相關事實,今天所提出的證據,通通都是公開資料,可供大眾檢驗。
宋國鼎指出,鍾東錦原名鍾朝平,在25歲時其實曾犯下傷害致死案件,根據1987年5月6日媒體的報導,5月5日凌晨2點,7名男子在台北市錦州街吃消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胡男遭拳打腳踢,被活活打死。宋國鼎以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的刑事判決記載,證明鍾東錦曾涉及此傷害致死案。
宋國鼎表示,鍾東錦議長在5月16日承認殺人未遂的過去,現在卻被發現還涉及傷害致死案件,到底鍾議長還有多少大家不清楚的過去?請鍾議長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其次,宋也提醒鍾議長,過去曾公開表示:「如果提出事實(指殺人的事實),不光獎金十萬,我一定馬上退選,也辭掉我現在議長的職務」,鍾議長要怎麼面對自己說過的話,怎麼面對一條逝去的生命,希望鍾議長能對外明確表態。
鍾東錦總部發言人陳怡樺下午回應,周玉蔻挖出26年前的烏龍爆料,時代力量更厲害,挖出3~40年前已經結束的陳年舊案,況且那個時期台灣還處於戒嚴時期,司法品質為國人所詬病,當時所謂的警總,為了交差,不分青紅皂白,在未經法院審判下,把年輕時期鍾議長捉去坐牢,在這個時代叫做黑牢。
陳怡樺說, 邱顯智、宋國鼎號稱人權律師,他們應該為鍾議長平反才對,怎麼為了選舉枉顧人權,來誣蔑、抹黑一個每年捐助超過百萬獎助學金的鍾議長,這樣的律師不但讓人不敢恭維,也奉勸想要委託他們的當事人,千萬要小心,因為他們會為了要選舉,可能在民國150年以後,還會把已經結案的官司,再拿出來給社會大眾公審、因為法律在他們眼中,只是工具和武器,根本看不到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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