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針對分案情形,詢問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惠菁,她證實已收到法務部轉交的《鏡電視》申請執照案檢舉函,今由士檢的「重金組」分案偵辦,至於是由哪位檢察官負責,張惠菁表示不便透露。
陳椒華日前在立院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時,播放《鏡電視》股東會錄音,陳椒華指稱《鏡電視》創辦人裴偉對股東提到,取得執照是「總統的旨意」,還三度提及行政院長蘇貞昌。
但裴偉今接受廣播節目訪問,強調錄音內容並非他在股東會說的,而是「散會後的閒聊」,還說自己當時「講過頭了」,提及總統、行政院長只是想安撫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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