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女子(27歲)與陳姓女子(22歲)是同性婚姻配偶,江女從事八大行業,因罹患失眠、憂鬱症,2021年3至6月多次到身心診所看診,並取得「服爾眠」、「腦樂靜」等鎮靜安眠、抗憂鬱藥物。

陳女則在火鍋店工作,兩人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減少,由陳女上網搭訕男網友,邀對方到汽車旅館喝酒、聊天,趁機將江女事先研磨好的藥物,暗中摻進啤酒迷昏對方,下手洗劫財物。

江女、陳女從去年6月1日至6月12日以相同手法犯下7案,洗劫被害人身上1千至4千元不等現金及手機、手表等財物,並盜刷被害人信用卡共20多筆,總金額達13萬餘元。

第7名被害人林姓男子(45歲)因心臟疾病,飲用2人摻有藥物的啤酒後,引發酒精及多重藥物反應,被發現下半身赤裸陳屍,床邊還留下開封的保險套。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江女、陳女。

江女、陳女落網後被帶回現場調查。讀者提供
江女、陳女落網後被帶回現場調查。讀者提供

江女、陳女落網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強盜致死等罪一審均被重判17年徒刑,盜刷財物的部分則各被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林姓男子父母向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向台中地檢署申請遺屬補償金,經中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決議補償林父45萬元、林母25萬元,共計70萬元確定後,取得代位求償權,依規定對犯罪行為人即江女、陳女求償。2人在開庭時均未出庭,法官判她們應給付台中地檢署70萬元。可上訴。

江女、陳女因疫情影響收入,鋌而走險犯案。讀者提供
江女、陳女因疫情影響收入,鋌而走險犯案。讀者提供
江女(左)與陳女(右)約多名被害人到摩鐵開房間,迷昏對方後下藥洗劫財物。取自臉書
江女(左)與陳女(右)約多名被害人到摩鐵開房間,迷昏對方後下藥洗劫財物。取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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