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銷售萬聖節應景商品種類多元,包含提籃、袋包、飾品、玩具等,不少消費者只看款式或價格,忽略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

經發局長盛筱蓉表示,依規定,萬聖節造型提籃、袋包、飾品等商品須符合「商品標示法」,而裝扮玩具則要遵循「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範。盛筱蓉強調,商品標示完整與否關係到消費者權益,呼籲業者務必依法標示,消費者也應慎選標示完整的商品。

經發局指出,本次專案總計抽查400件商品,其中80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主因為商品本身未有任何中文標示,經發局在此提醒,市售常見萬聖節造型提籃、袋包、飾品等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玩具類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等資訊。

 

南瓜燈提籃未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南瓜燈提籃未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經發局說,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玩具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呼籲,商品標示是商品的身分證,民眾在購買商品時,應留意商品是否有完整中文標示,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萬聖節派對常用到的氣球,未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萬聖節派對常用到的氣球,未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 (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等資訊。經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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