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布新聞稿,6日中秋節、10日國慶日,都是國定假日,若當天為勞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國慶日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勞動部說,中秋節、國慶日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天,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工資照給,如補假當日有出勤,工資也應加倍發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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