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先生投訴指出,前天周日(15日)開車帶著一家四口出外旅遊,天氣熱順路到北投區買手搖飲,下午五時許經過磺港公園時候,車上小孩很興奮想要下去玩溜滑梯,所以他就帶著3歲女兒下去遊具玩耍,旁邊也有兩位女性家長帶著小孩在玩,另外則有一個男子躺在椅子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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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說,小孩玩了10多分鐘後,他注意到一旁躺椅上的男人有點不對勁,他靠近一看,對方竟然脫下褲子,當眾玩弄起生殖器,接著「打手槍」自慰,他看傻了眼,心想光天化日又在大庭廣眾之下,怎麼敢做這種不雅動作?
許先生提到,他望向了一旁的女性家長,而其中有家庭見狀被驚嚇到,一對母子已經提早離場,另外有一位媽媽則是鼓起勇氣拿起電話報警,但過了五分鐘還沒看到警察,於是他也跟著在撥打電話110,並趕緊把年幼女兒帶離現場,深怕這猥褻畫面烙印進小朋友心中。

許先生表示,雖然事後有2名警員到場,但似乎勸戒幾句後將他帶回派出所,就沒下文了。他很擔心「萬一有精神病史,警察可能又拿他沒辦法了!」。
據投訴人所拍畫面可見,該名當眾打手槍的男子年約30-40歲,短髮、身穿黑色T恤與運動長褲,身材偏瘦。許先生強調,膽敢在兒童聚集的遊戲場做出這種不雅的動作,後續怕會有更進一步對小孩不利的事情發生,他希望媒體能將該事件曝光,讓家長們也能多留意這個舉止怪異的男子。
北投警方表示,週日(15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後,警員迅速趕抵現場,按照民眾指示找到涉嫌當眾猥褻的男子,不過到場時他已穿上褲子,並否認有「打手槍」行為,加上現場沒有監視器畫面佐證,只好先帶回所內,並抄登資料後讓其離去。
直到昨天現場民眾透過媒體提供相關現場直擊影片,證實該男子確實於公園內進行不雅動作,因此,警員昨天下午將嫌犯約談到案,該男看到影片後,坦言片中的男主角是自己沒錯,仍矢口否認有做出任何不雅動作,但證據確鑿,警方依《刑法》234條妨害風化罪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該涉嫌公然猥褻的男子為北投區在地人,平時在公園附近市場以打零工維生,無精神病史,但與人溝通易有障礙,家人目前也都放任他在外流浪,不過他個性算是溫和,並不會攻擊別人。警方強調,將會對他加強約束關心,並於公園巡邏增加見警率,保障大小朋友遊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