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醫師陳志金13日在粉專上發文,請不要再說「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他表示經常看到媒體寫:「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XX藝人恐『放棄急救』」、「搶救19天,車模今拔管不治」。他強調
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心肺復甦術,包含壓胸和電擊),其實是「讓病人自然的走」,他表示當心跳停止後,做再多已是治療無效,並不是「放棄」治療!

陳志金醫師指出,心跳停止,已經是「死亡」,在這個時候選擇不CPR,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不再阻止死亡的自然發生。是選擇不做『額外增加病人痛苦』而『沒有什麼助益』的治療(CPR),不是放棄!是選擇不讓心愛的人,再受折騰,承受壓斷肋骨、七孔出血、電焦皮肉之苦!是選擇讓病人好走!」

他強調對家屬來說,用「放棄」這個字眼,會增加家屬的心理負擔、增加「內疚」與「自責」。但是,在「已經死亡」(心跳停止),選擇不再增加親人的受苦、選擇讓親人好走,是有助於家屬放下。陳志金說「唯有『愛』 與『勇氣』,才能讓心愛的人善終,在往生的時候,不再接受這些痛苦的折磨。」

而對於醫療人員來說,醫療人員承諾「盡全力搶救到最後一刻」,強調在心跳停止以前都不會放棄!「在心跳停止時不進行CPR,也不是代表醫療團隊放棄!醫療團隊已經是盡力了,只是無法攔截死亡的發生,我們選擇和家屬一起,讓病人好走。」

ICU重症名醫陳志金。翻攝《Icu醫生陳志金》粉專
ICU重症名醫陳志金。翻攝《Icu醫生陳志金》粉專

陳志金醫師表示,經常在面對年輕的生命在死亡時,最放不下的其實是醫師,尤其是外科醫師!總是認為自己還可以再多一點努力,其實心理也是瞭解,進行CPR或是裝上葉克膜,很多時候也只是在延長不可避免的死亡而已。

他並呼籲別再說「病人於幾點幾分拔管後,宣告不治,一般都是宣告不治之後,再拔管的」,除非是在心跳沒停止之前的「撤除維生系統」程序中拔管(要走這個程序,心理的負擔更高),否則「拔管」都是在心跳停止以後進行的,也就是「死亡」後拔管。

建議換以下的說法:「XX藝人家屬選擇不急救,讓他/她好走」、「醫療團隊盡力了,家屬選擇不再讓他/她痛苦」、「感謝醫療團隊搶救,家屬選擇安寧善終」,這樣子比較符合臨床實際情況,也共感家屬減少傷害,並協助他們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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