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建議,患者術後完成輔助化療後,應增加運動量,每週快走或慢跑3到4次,每次約30至60分鐘。目標是在6個月內達到每週10 MET-小時以上的運動量,並維持長達2年半。黃軒強調:「這項研究證明運動不只是保健,對癌症患者更是一種沒有副作用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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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研究也提醒風險存在。有18.5%運動中的大腸癌患者出現肌肉骨骼不適,8例與運動直接相關。因此黃軒醫師呼籲,運動計畫一定要由專業醫療團隊評估與指導,絕不可逞強,尤其是有骨轉移、淋巴水腫、神經病變或使用人造口的病人,更需謹慎安排運動內容。
黃軒也提醒,若在運動中感到極度疲倦、噁心或心跳加速,應立即停止並諮詢醫師。此外,化療期間免疫力低時,應避免外出運動,改以室內方式進行。運動雖好,但需「量力而為、循序漸進」,才是癌後生活的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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