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朗東昨日於臉書發文指出,李彥秀家族違建案本應由市府依法處理,建管處可會同工務局、警察局、消防局、交通局等單位,釐清違建是否危及交通與消防安全,但建管處長虞積學卻「知法犯法」,以「地下水道完工就不需再勘查」為由替李彥秀解套,質疑北市府刻意圖利藍委。
他痛批,北市府「濫用特權、為藍委護航」,讓台北市變成一個「不正常的城市」,更點名台北市長蔣萬安為了保護李彥秀、徐巧芯、王鴻薇與羅智強,不惜踰越法律底線。
溫朗東更直指,蔣萬安作為台北市長,行徑已與前花蓮縣長、現任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無異,「傅崐萁的民政處長明良臻被收押,蔣萬安的局處長也應該接受司法審判。」

為此,建管處稍早發出聲明嚴正否認,強調執法依法行政,絕無圖利情事,也絕無因個別政治人物涉案而有不當處理。針對李彥秀家族建築物,建管處解釋,辦理違建案件時,均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定》執行,經查部分屬民國83年以前既存違建,依現行規定並非優先拆除對象,相關建物已依程序完成拍照列管作業。
對於外界質疑該類違建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建管處回應,《違章建築處理規定》第25條確實針對危害公安的違建列為優先查報與拆除對象,但目前「防火巷」內的既存違建,尚未納入第25條範疇,原因是須綜合考量違建影響程度及執行人力與資源配置。
不過,建管處也補充,這並不代表防火巷內的既存違建不會處理。依照第26條規定,該類違建須以「專案方式」進行,目前主要配合污水下水道等公共工程推動時,如有妨礙施工情形,會一併查報與拆除,未來若有政策需求,北市府將啟動專案逐步查處,以改善市容並提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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