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與相關規範,雇主有責任預防職場不法侵害,違規者最高可罰15萬元。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已於去年9月6日對該案進行檢查,並要求限期改善,近期將進行複查並依法裁處。
勞動部指出,目前正研擬《職安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強化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並加強對申訴人的保護與協助,預計近期辦理修正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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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性別平等工作法》已明定,雇主不得因婚姻、生育或育兒歧視員工,違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並公布企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另同法也要求雇主應給予受僱者安胎休養、產假、育嬰留職停薪等各項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以協助女性兼顧職場與家庭照顧,違者可處2萬至3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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