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現場未發現發霉木瓜或過期牛奶,但業者未能提供木瓜來源憑證,已被要求在2月20日前改善。若屆時未能補齊資料,將依《食安法》第8條及第44條開罰6萬元至2億元罰鍰。此外,衛生局也同步稽查遠百A13門市,但該店已歇業。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食品業者應確保原料來源透明,避免影響消費者健康。未來將持續追蹤日春木瓜牛奶的改善情況,若有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罰,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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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及同法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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