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現場未發現發霉木瓜或過期牛奶,但業者未能提供木瓜來源憑證,已被要求在2月20日前改善。若屆時未能補齊資料,將依《食安法》第8條及第44條開罰6萬元至2億元罰鍰。此外,衛生局也同步稽查遠百A13門市,但該店已歇業。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食品業者應確保原料來源透明,避免影響消費者健康。未來將持續追蹤日春木瓜牛奶的改善情況,若有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罰,絕不寬貸。

 

推薦新聞:壹蘋10點強打|林家正外表個性反差萌 16歲赴美血淚史

若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及同法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前往日春木瓜牛奶稽查。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前往日春木瓜牛奶稽查。北市衛生局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宿醉可預防!醫生建議:先吃點這東西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