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一審認定毛畯珅加害6名女童共224罪重判28年,上訴二審後,毛男當庭承認摸過所有女童,但仍否認性侵犯行,合議庭裁定他自今年12月13起延押2個月、解除禁見,今(2025)年1月依性侵、猥褻等罪判他28年8個月。
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府,並請北市府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另就「111年通報案件究有無教保人員知情未依法責任通報」、「111年不起訴案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對行為人提起告訴」、「幼兒園負責人於全案中是否因匿報而涉有相關刑責」,請北市府、法務部督促所屬重啟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
監委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指出,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獲2022年首起疑似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通報案,未遵循調查處理流程,導致發生七大斷點如下:
1.未入園稽查訪視,並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
2.未建立單一窗口,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過性平調查訓練的約聘人員自行觀看及摸索處理。
3.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
4.未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
5.主管人員未掌握相關處理機制,監督不周。
6.家防中心未於篩派階段「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知會教育局
7.家防中心評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會局未主動聯繫教育局與家防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2022年7月通報案件無列管追蹤。
監委強調,北市教育局相關主管人員未能掌握相關處理機制,未落實該局自訂的「作業要點」,重大校安通報案件僅由承辦人自行監看監視器畫面,且分層負責僅到專員即予決行,該校安通報單並曾簽會該局督察室及局長室,各級主管人員均無指示意見,導致市府調查過程諸多斷點,應負監督不周怠失責任,因此要求市府針對本院調查報告所指各項違失,重新檢討議處相關主管人員疏失責任。
監委提及,經檢警溯源調查,毛畯珅於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間,即在其母經營的托嬰中心與幼兒園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過程,可查知身分的受害幼童已有39名惡性重大,而北市教育局行政調查結果,卻僅對2023年通報案件裁罰園內4名知情卻未一併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的教保人員,對於2022年7月7日通報案件,並未落實查處有無教保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請北市府對此重啟行政調查。
最後,監委針對「現行教保人員通報責任規定有欠周延」、「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未妥善配置調查人力及稽查人力」、「重大兒少案件加害人資訊揭露示警」等3大制度面問題,要求北市府、教育部、法務部及衛福部等地方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確實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