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勞動局表示,本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桃園市最高可再補助1萬1,800元。只要是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符合該計畫所定的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最高可獲1萬1,800元助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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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指出,失業勞工若未請領勞動部補助,而是享有教育部就學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又符合本補助其他申請條件者,視同已領有勞動部就學補助,仍得提出申請,市府勞動局將依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應繳納金額扣除勞動部2萬4,000元補助後,予以加碼補助,讓失業勞工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113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20日至同年3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符合資格者可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桃園市府勞動局、各就業中心(台)免費索取,或至市府勞動局網站( https://lhrb.tycg.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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