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路局最新統計,截至12月16日止,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已繳納約729萬輛,收入約408億元,徵收率約97.62%;機車汽燃費已繳納為1198萬輛,繳收57億元,徵收率約94.45%。但目前自用汽車尚有17.8萬輛、機車74.1萬輛,共有91.9萬輛汽、機車未依期限繳納汽燃費,監理站陸續寄出掛號催繳,補繳期限已進入倒數。

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今年度未依期限繳納的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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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將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後續若未繳納金額也將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至監理站櫃檯繳費。桃園監理站提供
民眾至監理站櫃檯繳費。桃園監理站提供

公路局提醒,針對收到催繳通知書的車主,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 方式進行線上繳納,若以信用卡繳費則須自行負擔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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