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召開顧問會議,建議勞動部研議「低薪」定義。何佩珊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說明,經合發展組織將薪資中位數的3分之2定義為低薪勞工,以台灣薪資中位數4.6萬計算,薪資未達3.1萬元,即屬低薪勞工。

此話一出,引發熱議。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提及,勞動力發展署今(2024)年9月的行政人員職缺中,其中一項職缺的薪水僅2萬9261元,另一職缺薪資則是2萬9261元至3萬2130元,她喊話中央主動解決3萬元的低薪樓地板,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8日)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回應,國際間存在不同利用經常性薪資、總薪資的計算方法,昨天的討論未有最終共識與結論,勞動部提出的僅為過去研究的方式,未來在經濟發展委員會,要如何取得提升薪資的方法才是重點,最快將於下週開會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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