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發局說明,由於過去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原建築容積的獎勵為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且必須是實施容積管制前,取得使用執照才可申請,未來將擴大至提出掛號申請建照者也適用。

北市府表示,目前申請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案件危老案計有56件,其中有13件待中央修法。

另外,更新案計有80件,其中待中央修法有19件,當中6件屬於公告列管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如北投歐洲花城、敦化香榭等更新案急待更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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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強調,台北市平均屋齡已接近40年,超過30年以上的房屋比例達到百分之72,顯示出對於建築物安全與都市更新的迫切需求,而0403全台大地震,更震出大家對地震的危機意識。

他提到,北市「大都更時代」是從各面向積極推動各項機制嶄新改變,加大力道推動都更政策,並以「居住安全」為優先考量,回歸家的價值及增進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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