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指出,根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連鎖業者須標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及茶葉、咖啡原料的原產地。此外,果蔬汁飲料的命名也有規範,果蔬汁含量超過10%的飲品可稱為「OO汁」;若含量不足10%,則稱為「OO飲料」;未含果蔬汁的飲品則需標示為「OO口味」或「OO風味」。這些資訊可以透過卡片、菜單、標籤、標示牌或QR code等方式向消費者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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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果蔬汁方面,依據「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果蔬汁含量超過10%時,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且品名可標示為「綜合果(蔬)汁」或「混合果(蔬)汁」;含量不足10%的飲品,則須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無果(蔬)汁」,並以「口味」或「風味」作為品名。
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飲品時,務必查看店家或商品的標示資訊,以確保飲品安全,讓您在享受消暑飲料的同時,也能安心守護健康。
此外食藥署邀請台北慈濟醫院營養科博士侯沂錚也分享想喝手搖飲時有關鍵3招,包括仔細查看標示、盡量不加料和減少糖量。
侯沂錚指出,民眾可透過連鎖飲料店所揭露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等標示,挑選適合自身需求的品項,此外布丁、養樂多、蜜汁熬煮芋頭等熱量都很高,挑選時應儘量不加料,並且可以循序漸進調整甜度,可先選擇微糖,慢慢調整至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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