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提醒,颱風即將來臨,對於作業前後之檢查及修繕等,雇主應注意相關安全防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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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鄰水作業: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二、邊坡擋土: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三、屋頂作業:大雨、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設施。
四、營造工程: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架等之安全檢查,以確認無墜落及倒塌、崩塌之虞。
五、外送作業:雇主應參照「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從事外送作業。
六、颱風後作業前檢查:當颱風過後,應對於施工架、施工構台、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擋土設施及吊籠等臨時性構造物及設備實施檢點,若工地有淹水情形,應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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