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大生說,今天下午1時許到龍井區新興路全家超商龍后店,購買「買1送1」的黑松「茶尋味」台灣春茶,返回宿舍喝了1瓶感覺好像比平常苦一些,但不以為意,隨後又打開第2瓶,感覺苦味更明顯,仔細一看才發現2瓶瓶蓋上的有效期限均為「20240331」,已過期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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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隨後返回超商查看,隨手再拿1瓶相同的飲料,發現一樣是過期品,於是到櫃台向店員反映。2名店員看到瓶蓋上的保存期限,先後「蛤」了一聲,女店員得知黃男已喝下過期品,當場表示願退款,還詢問「有沒有不舒服?」黃男回稱「沒有」,退款後即離開。

黃男說,當時看到「買1送1」還覺得賺到了,沒想到竟已過期1個多月,連鎖超商不應犯這種錯誤,他已向台中市政府1999反映。

全家超商表示,造成消費體驗不佳,深感抱歉,接獲反應已第一時間關心消費者身體狀況、進行退款,並再次盤點全店商品。根據店舖SOP,皆會定期檢視架上商品,確保商品品質無虞,未來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超商「買一送一」促銷,竟是過期品(左一)。讀者提供
超商「買一送一」促銷,竟是過期品(左一)。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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