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文化部指出,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共收到131件以程式掃票的檢舉案,其中有8件以掃票機器人程式購買演唱會票券案件中,有3件移送地檢署,2件緩起訴,其餘案件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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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加價轉售方面,文化部指出,資料齊備可續行調查的加價轉售案件有609起,已交由地方政府進行調查,其中已處理完畢的有300起,目前正在調查中的有309起,完成率約為50%,併同地方政府自行調查案件後,現已裁處30案,總裁罰金額計208萬4490元。
2023年6月2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又稱「黃牛條款」)修法生效,當時文化部就呼籲,只要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包含綁物販售、以物換票都算,強調只要有獲利都是黃牛,罰鍰以「票面價格」或「定價」的10倍起跳,且按票券張數計算且每一張都要罰。
文化部當時也提醒,除了網路黃牛外,還有很多惡質賣家並沒有實際擁有票券卻張貼賣票訊息,讓歌迷、球迷花大錢也拿不到票,因此特別提醒,只要不是從官方認證的管道買票都有可能是詐騙,希望民眾千萬不要受騙。
文化部也強調絕對不會輕放黃牛行為,除持續接受檢舉,也將透過網路巡檢及地方政府查緝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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