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擴大對象包括醫療院所人員、安養與長照機構住民與員工、幼兒園及托育人員、學生(從幼兒園到五專3年級)、禽畜養殖與動物防疫相關工作者,以及軍營等群聚場所人員。疾管署強調,凡出現症狀,經醫師評估後即可開立公費藥物,不需快篩,讓病人能及早用藥,降低傳播風險。
另外,受到樺加沙颱風影響,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安置收容所也被列入優先保護對象。自即日起,收容所內的住民與工作人員,如有症狀可立即使用公費藥劑,並提前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所需疫苗由疾管署額外支援,花蓮縣衛生局將負責規劃施打,避免安置處所爆發群聚感染。
目前公費藥劑配置在全國約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包括克流感、易剋冒與瑞樂沙等藥品。民眾若有呼吸急促、血痰、胸痛或意識不清等危險徵兆,務必立刻就醫,由醫師依臨床判斷給予藥物治療。由於抗病毒藥劑未納入健保給付,公費用藥的時機與必要性,仍由醫師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大家不要輕忽流感威脅,應勤洗手、戴口罩,注意咳嗽禮節。若出現症狀,應立即就醫並休息,避免把病毒帶進校園或職場。更多藥劑使用條件與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上疾管署官網查詢,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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