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衛生局昨天因為業者無法提供確切進貨、銷售與庫存的資料,依違反《食安法》,祭出停業處分,限期於今天提供完整資料,若仍無法提供,會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和牛EMPEROR」今(17日)早透過email將其進貨、銷售、庫存的相關資料提交給衛生局,因內容大多為日文,還需請日文專業的人士協助解讀,再核對資料是否無誤。「如提供的很完整,核對無誤,衛生局會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准許復業。」

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資照/市府提供
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資照/市府提供

媒體提問,業者是日本人,若潛逃或惡意倒閉來規避罰金,有辦法追嗎?曾梓展說,衛生局裁罰的對象是公司,並不是負責人本人!除了會依法催繳外,另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追繳罰鍰。

曾梓展表示,目前確定和牛公司有儲存過期的食物,已依法開罰。至於有沒有在市場上販賣,這要再經過查核才能確定,若查獲有讓消費者吃下肚的情形,還會另外加重處罰。

台中市食安處在「和牛EMPEROR」查獲的過期和牛,最佳賞味期為2023年11月29日,已逾期4個半月。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食安處在「和牛EMPEROR」查獲的過期和牛,最佳賞味期為2023年11月29日,已逾期4個半月。食安處提供
業者聲明。翻攝「和牛EMPEROR」臉書
業者聲明。翻攝「和牛EMPEROR」臉書

曾梓展指出,和牛如冷藏的話,效期一般規定是45天;冷凍的話,就是4到6個月。業者也不能將原本冷藏的貨品,進口後私自改為冷凍儲存。冷凍的貨品從工廠出場,就有固定冷鏈運送,不可隨意變動,這是不合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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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和牛餐廳專案稽查」!首日4店未見逾期肉 「冷藏改冷凍」得先做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