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在臉書《匿名公社》社團PO文,他表示老婆生孩子後,一直不給碰,孩子都要4歲了,他寫道:「我也是正常男人,我也有生理需求的...。」

他指出老婆當年懷孕期間,因為買房公婆同住等問題,兩人曾有過嚴重的爭吵,鬧到快離婚,他說:「我一直當她是產前產後憂鬱症,反正當時她就烙狠話之後再也不給我碰,而且最好我忍不住,去外面找女人,她就能離婚分我財產...而從有孩子後,也一直分房睡到現在,3、4年了...。」

男網友表示自己做小生意,年收入將近400萬左右,家庭年開銷約250萬,負擔房貸、房租、出國玩、買家電、買手機、小孩學費等等,每月額外給老婆家用開銷5萬元,包含:買菜、做飯、買衣、買家用品,她跟孩子為主的開銷。

他表示兩人沒離婚主因是因為他們都疼愛孩子,而捨不得離婚,孩子主要也是老婆全天在帶...只是生理方面一直不給他碰...。他抱怨說:「我所需要生理需求,也真的會讓我很想乾脆去外面找個妹妹來包養好了...只是工作也忙,實在無時間再去找個妹妹來陪伴...我也一直感覺自己只像個賺錢機器...真的累了...不知該如何做才好?」

翻攝《匿名公社》社團
翻攝《匿名公社》社團

其他網友看了以後也紛紛說「二週擠不出15分鐘給對方,老婆自私有問題」、「性冷感一兩週一次很正常,性冷感到3-4年不給碰的叫自私的垃圾,民法有規定,房事有問題時可以訴請離婚的,不要把我是女生欸要體諒這種事給掛在嘴邊,那誰來體諒男生?」「年收入400萬一個月大概賺30幾萬!一個月給老婆5萬還要管衣食開銷….換做是我也要離婚」、「不給碰不行!不給碰就單純當你是提款機而已,不給碰就離婚!人生苦短不要委屈自己,也不要浪費生命在不愛你的女人身上」、「年收 400 萬不管怎樣都是不需要低頭的,不要把自己做小了」、「換你去法院申請強制離婚,4年不給碰,已經符合不履行夫妻義務」、「你可以訴請離婚」。

但也有網友不以為意「年收400萬,一個月只給老婆五萬,當人家是管家兼保姆,還想白嫖,吃屎吧」、「男生有手,而且男生若家事不負擔,孩子的事不負擔,純粹回來要打炮,老婆在家做這忙那,感受不到老公的愛,性冷感滿正常的!!」「你要不要先一起帶小孩」、「你還是離婚好了,放過她吧,自己去請一個保姆跟打掃阿姨跟看護來照顧你的家,讓她去躺在別人的懷裡被人疼愛,五萬塊的要支付那麼多開銷還要照顧老小跟打掃,太廉價了」、「保母24小時一個月兩萬五,享8天月休,年終三節。打掃阿姨1個月一萬五,可能月休15天。看護外籍也要一萬八,一樣有月休偶爾還有紅包。老婆有什麼?只有五萬,身兼三職,還要支付各項開銷,有自己的空間跟時間?還要青春犧牲奉獻,只是掛的妻子的名字罷了,24小時全年無休,可能還有公婆言語壓力連連,做不完的家事,無法跟他正常溝通的娃娃,然後不跟自己的妻子好好溝通,聽聽她到底要的什麼,而是上網打字,選擇性聽自己想要的答案嗎?那放過她,讓她去找個理解她的人,不是很好嗎?收入高,可以把上面所說的保母打掃阿姨兼看護請一請,問題不就解決了」、「那要不要給10萬看看,5萬是家庭開銷,另外5萬是他的薪水,他不想做家務的時候可以自己花錢請清潔,不想帶孩子可以送保母」。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事出必有因,要找出原因才能解開老婆心中的結,網友說:「不如你先說說看,懷孕期間那次吵架的情形」、「真的,就已經知道是那一次爭吵以後就出問題了,就從那裡解決啊,男人的腦袋…」、「那你有站在她的立場、想過她的感受來討論過嗎?先主動提起那次的爭吵,解決這件事,也跟他分享因為那次爭吵她說不會再上床,你以為只是氣話,道歉,要跟你相處一輩子的人生伴侶是你老婆,你如果沒辦法主動好好跟他解決摩擦,真的還不如離婚算了」、「正常的!!在乎你老婆的感受,而不是建築在你想要發洩,女生生完孩子的性冷感時間可以很長,又遇到孩子的囉嗦跟煩!!你老婆說的話我也說過,不給碰我也有過,真的只有沒有壓力之下才會改善狀況」、「重點懷孕時吵架的原因是買房需跟公婆住!這不爆炸我覺得很少」、「每個月給個10萬吧!5萬要幹嘛? 小氣當然不給碰」、「一個月30幾,只願意拿5出來,還好意思要人家給你用?有做到基本的打理就不錯了!」

還有網友建議他重點是彼此還有沒有愛,網友說「4年,你真能忍,這不是真愛,還能是什麼原因」、「你要先確認她愛你嗎?很多夫妻生活,已經不愛了,只剩責任,只是當下沒更好選擇將就,當不愛時,有更好選擇,就開始找方法甩你了」、「不在同一頻道,就分開吧,不用拿小孩當藉口,同床異夢,小孩也不會幸褔」、「除了錢,你給了你老婆什麼?」「對你沒愛了,選我正解」、「正解,不愛了,是養來氣自己的嗎?」「小孩去幼稚園,兩個人先去旅行一下啊~看能不能回溫過去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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