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起國中生割頸案,全教產今(27)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有基層老師向全教產反應,此類校園安全事件,教育部要負全責,教育部主管的學生攜帶危險物品管理辦法窒礙難行,包含不能搜查、不能單獨詢問,否則就會被家長或是人本基金會投訴,或提告說是「針對」學生。

全教產批評,目前教育現場的教師形同被廢武功,不能糾正學生,口氣不好也被投訴、不能處罰,連罰站都是體罰。此外,針對「有問題」的學生,老師若給予額外指正,都可能被扭曲為霸凌,最後可能變成老師不敢管。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校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有限制,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認定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否則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物品。

另外,學校進行搜查時,應全程錄影,且高中部分要有二位以上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國中小則要有二位以上家長會代表或教師陪同。此外,進行搜查時,被檢查的學生本人可以在場。

全教產批評,教育部的規定,若非難以執行、就是容易被扭曲為霸凌。

再者,全教產也說,受保護管束的學生,需要特別管理,教育部應明確相關處理辦法及規定,且應該比一般學生嚴格,保護校內其他學生。

全教產強調,教育部及地方教育局若只會事後派心理師及社工師駐校輔導,而不設法改變現狀,繼續讓學生持違禁品入校甚至犯案,校園恐無寧日,對於校內其他學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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