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強調,新制上,在檢舉、記點這2項規定影響司機生存權,檢舉希望交通部將民眾檢舉廢除,將其回歸員警等執法單位,至於記點上,比較輕微的樣態如,臨時上下貨、上下客等行為,不影響交通安全下,也應該在交通處罰條例處理細則中,以勸導取代舉發。

不然僅憑一張檢舉照片、無勸導,這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這樣就定司機的罪,為考量是否影響交通安全,一張照片就坐實,每個人都是紅衛兵,每個人都可判別人罪,畢竟被記12點就長達2個月不能營業。

數十計程車、遊覽車包圍交通部。林林攝
數十計程車、遊覽車包圍交通部。林林攝

劉鴻樟不滿,行人跟車輛為何有衝突?就是交通部交通號誌做的不好,沒有完善人車分流,台灣交通就是行人綠燈下,車輛也是綠燈可執行及右轉,所以行人、汽車彼此會有交叉點,要求的人車分流就是,行人綠燈、所有車紅燈,就不會右轉讓行人擔心受怕被撞,現在縣市政府有做一些改善,如忠孝復興路口過去,行人綠燈,右轉車就卡住了,現在行人紅燈,車子很順就右轉了。

阿亮1個月就吞了6張罰單。林林攝
阿亮1個月就吞了6張罰單。林林攝

民國70年就駕駛計程車至今的阿亮表示,之前就有2點紀錄,但這個月因為檢舉達人偷拍,收6張罰單、記點7點,不知道怎麼辦,感覺要被放假了,車貸、房租都無法繳,要怎麼活,罰款是無所謂,畢竟有違規,但是又記點,無法營業生活費哪來,吃飯都成問題了,就有2張罰單是同時間、同一地點,都給我記點,且罰單都要繳,不然怎麼審驗。

阿亮強調,一張罰單就要600、900、1200元不等,怨「一天也沒跑這麼多(錢)」,但他認為,給我們罰款無所謂,最主要是說,不要記點,讓我們生存,憑什麼要被檢舉達人檢舉,有檢舉執照嗎?不然都是亂亂拍,

計程車司機盼廢除民眾檢舉制度。林林攝
計程車司機盼廢除民眾檢舉制度。林林攝

有計程車司機表示,老人家、孕婦等不適合久站,當在學校、路口、公車站牌等地攔車,以前很樂意搭載,頂多被罰款,但現在是會被記點,變成司機不敢過去載,現在收到很多老人家、身障者抱怨「攔不到車子」,但司機強調不是不願意,是不敢,畢竟現在行車記錄器一堆,就可以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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