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酸:選舉推動改革
今天審查開始前,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要求,今天應先進行詢答,再進入審查,後續召委邱泰源裁示休息5分鐘討論議程,林為洲與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吳玉琴等人討論過後,邱泰源宣布先進行廣泛討論,再進入逐條審查環節。
「選舉萬歲!」廣泛討論過程中,林為洲與藍委溫玉霞批評,最低工資法草案送入行政院一年半後,才送進立法院審查,送進立院的版本跟最初的版本也差異不大,徒勞一年半拖到選舉前才處理,林為洲酸「選舉是推動改革的推手」。
逐條審查結果,行政院版本共計19條條文,僅8條照案通過,其餘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通過的條文均非關鍵內容,且多是各界有高度共識的條文,例如法案名稱、法案主管機關、設立最低工資審議會、施行日期等。
參採指標吵不完
逐條審查過程中爭論最久的部分,在於最低工資調整應參採哪些指標。行政院版僅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而其他指標像是經濟發展狀況、家庭收支狀況等,都列為「得參採」指標。
討論過程中,立委對於CPI年增率當成「應參採」指標有共識,但是否納入家庭收支狀況、基本生活水準等,則未有共識。林為洲就呼籲,最低工資審議要多參採一些指標,才足以綜合考量。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認為,應明訂最低工資的調幅,不得低於CPI年增率,才能保障勞工基本購買力。
「得參採」指標部分,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提出,扶養比與房租年增率也應該是參採指標。
對於立委意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回應,「應參採」指標部分列入CPI年增率是各界都有共識,其他指標都會綜合處理,也有研究小組可以提前進行研究、提出建議給審議會。黃維琛也說,住宿成本原本就包含在CPI年增率當中。
此部分條文因缺乏共識,邱泰源裁示保留。
僅8條文照案通過
除了採參指標以外,立法目的是否包含「勞資和諧」、最低工資的定義要明訂還是比照勞基法、最低工資審議會及研究小組成員組成,還有行政院能否退回最低工資審議會決議等條文,也都因無法取得共識,邱泰源均裁示保留,送朝野協商。在行政院版本共19條條文當中,只有8條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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