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范雲質詢時提到大葉大學校長遴選爭議,她表示,媒體報導大葉大學現職董事組織遴選委員會,同時又身兼校長候選人,有利益無迴避的問題,且校長遴選時間只有一週,「這不是就是要保障內部人嗎?」
范雲也質疑,大葉大學校長出缺將近一年,根據《私校法》規定,教育部應指派代理校長,但教育部卻沒有作為,詢問教育部後,教育部竟說找不到人接任代理校長。
范雲強調,早在2005年立法院即有決議,私立大學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組成、運作,要比照公立大學,但教育部一直沒有相關規範。
針對大葉大學校長遴選的情況,潘文忠回應,教育部會依法指派代理校長,人選目前正在徵詢中,他也強調,雖然是代理校長,但也要可以治理學校,所以人選要審慎,他也坦言,校長遴選僅有一週的確很倉促。
根據《私校法》規定,校長如果出缺,必須在6個月內遴選出新校長,如果學校沒有做到,學校的主管機關應要求學校3個月內重新遴聘,如果學校又沒做到,那主管機關可以指派代理校長。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受訪時進一步說明,大葉大學去年11月起校長出缺,按規定最晚必須9個月內林選出新校長,9個月大限是到今年8月27日,教育部已於9月1日告知大葉大學董事會,教育部會依照《私校法》指派代理校長。
至於代理校長人選,朱俊彰說,代理校長必須夠資格,對政策、法律也清楚,可能會去找一些退休校長,或是具有行政經驗者來擔任代理校長,才有辦法幫助大葉大學,人選仍在徵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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