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揭露,這兩年來有醫療院所積極推出「腹膜外剖腹產」,同時以此名目加收2萬元不等費用。但《醫療法》第21及22條規定,醫療院所如有必要加收費用,必須經過地方衛生局核准。目前並沒有任何醫療院所向衛生局申請腹膜外剖腹產加收費用的核可,換言之,額外收費是違法。

健保署醫管組副組長林右鈞說明,腹膜內剖腹產就是常見的手術方式,直接切開肚子經過小腸到子宮取出胎兒;腹膜外剖腹產的切口比較低,不會切開腹膜,而是從膀胱上方繞到子宮取出胎兒。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比喻,腹膜內剖腹產是走雪隧,腹膜外剖腹產向走北宜公路,兩種手術方式都可以,臨床上會選擇腹膜外剖腹產應有特殊原因。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陳思原表示,腹膜內剖腹產安全性高、併發症少,站在婦產科醫學會立場,建議病人採腹膜內剖腹產。

腹膜內、腹膜外剖腹產各有優缺點,然而醫療院所或網路上的資訊多只強調比腹膜內剖腹產「少腹腔沾黏、少疼痛、可馬上進食」,未提及可能的併發症或風險,如:膀胱沾黏、大出血、泌尿系統後遺症等。台灣女人連線痛批,未善盡告知違反醫療倫理,更誤導產婦的選擇。

健保署強調,1995年起即將剖腹產納入健保給付,目前剖腹產訂有22項適應症,並採包裹支付。臨床醫師依專業判斷產婦孕況及胎兒情形,若符合剖腹產適應症,健保全額給付醫療費用約3萬至5萬點(依有無妊娠併發症而有不同支付點數)。若不符醫學上適應症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健保亦支付部分剖腹產費用約1.5萬點。

健保署徵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均表示「腹膜外剖腹產」適應症及支付點數與「腹膜內剖腹產」相同,並於2023年10月4日醫療服務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與會者一致認同現行健保給付之剖腹產已包含各種術式。

健保署提醒,民眾如遇院所就健保給付項目有不當收費情形,可檢具自費收據向該院所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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