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強調,台灣屬亞熱帶氣候,西部多個主要城市年平均相對濕度均在75%以上,梅雨季時更高達90%以上,是有利於黴菌生長的環境。黴菌所含的毒素以黃麴毒素對人類的威脅最大,黃麴毒素常見的類型為B1、B2、G1、G2等,這些類型能對人體與動物的肝臟產生高度的毒性以及致癌性,其中以B1的毒性最高,被國際癌症研究組織列為一級致癌物。
消基會於2023年7月間,至雙北地區的蔘藥行、雜糧行、食品行、夜市攤販及電商平臺,共計採得15件樣品,其中花生、花生醬及花生粉8件,開心果及無花果各3件,水煮菱角1件,進行標示調查、黃麴毒素檢測。
各黃麴毒素定量極限:B1為0.2μg/kg、B2為0.1μg/kg、G1為0.2μg/kg、G2為0.1μg/kg,15件樣品中,黃麴毒素檢測結果,有3件花生粉樣品皆有檢出黃麴毒素B2、G1、G2,三項含量總計為0.2至1.2μg/kg之間,檢出量皆未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的規範,3件花生粉樣品都「未檢出」黃麴毒素B1定量極限為0.2μg/kg,其餘12件樣品則均未檢出總黃麴毒素。
本次測試有4件為包裝商品,經檢視,一款「純度100%花生醬」未在包裝上標示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資料及過敏原標示,不符合規定。11件散裝食品中,3款水煮花生與即食菱角,為現場調理即食食品,不在《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的規範內容中。
未依《食安法》第22條進行標示,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消基會呼籲政府,花生粉多次抽驗發現含黃麴毒素,雖部分是在合格範圍內,但考量黃麴毒素具累積性,不利消費者健康,建議主管機關加強督導查察業者使用的原料、製程、包裝、運送及保存等,應特別加強管理,讓消費者能夠食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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