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於今日委員會議審議112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均為「亞洲健康王」節目,計有9件。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些節目內容呈現方式都是透過主持人、名人和專家來推介AHA強骨配方,呈現方式已達促銷宣傳、鼓勵消費或利用輕信比較心理影響消費程度,致節目廣告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

八大第一台、東風衛視台、中天娛樂台、東森戲劇台及東森綜合台2022年10月27日播出同一內容之「亞洲健康王」節目,節目中邀請來賓與民眾,推介特定商品,詳細介紹各種如成分、功效、使用方式、實驗見證與民眾分享等「專屬資訊」,且主持人不斷提醒觀眾,開放免費體驗名額,鼓勵觀眾撥打諮詢專線等類似購物頻道之推銷話語,並搭配諮詢專線字卡。

NCC指出,上述節目呈現方式已達促銷宣傳、鼓勵消費或利用輕信比較心理影響消費程度,致節目廣告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NCC依據違法情節及各該頻道過去兩年核處紀錄,依序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80萬元、40萬元、80萬元及60萬元。

東森綜合台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截圖。NCC提供
東森綜合台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截圖。NCC提供

又,JET綜合台2022年11月16日、東風衛視台2022年11月25日播出同一內容之「亞洲健康王」節目,節目以感恩大會活動形式,邀請商品代言人、來賓及民眾見證,推介特定商品,除詳細介紹成分、功效、使用方式等「專屬資訊」外,並不斷強調為某代言人商品。

同時,主持人多次提醒觀眾「撥打諮詢專線免費體驗一盒」,「撥打諮詢專線,商品就送到家免費體驗」等類似購物頻道之推銷話語,並搭配諮詢專線字卡,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NCC分別開罰JET綜合台60萬元、東風衛視台80萬元。

另外,東風衛視台2023年1月3日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邀請商品代言人、來賓及民眾,推介特定商品,詳細介紹成分、功效、使用方式、見證者分享等「專屬資訊」,並強調要認明有代言人肖像的配方;且主持人多次提醒觀眾來電索取免費試用,並於進廣告前在畫面倒數秒數及疊印「免費索取體驗即將開始」字卡,鼓勵觀眾撥打電話等類似購物頻道之推銷話語,並搭配諮詢專線字卡,NCC開罰100萬元。

八大第一台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截圖。NCC提供
八大第一台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截圖。NCC提供

八大第一台2023年3月14日播出「亞洲健康王」節目,節目由主持人及商品代言人至全臺灣見證者家中拜訪,追蹤使用效果,見證者分享使用成效與心得,推介商品;並穿插律師及醫師之保證,強調見證者都是使用某代言人商品,該集內容詳細介紹成分、功效、使用方式等「專屬資訊」。

節目主持人除強調認明有代言人肖像才是正品外,並不斷鼓勵觀眾撥打諮詢電話等類似購物頻道之推銷話語,並搭配免費體驗諮詢專線字卡,同樣違反《衛廣法》第30條規定,NCC核處八大第一台罰鍰新臺幣60萬元。

JET 綜合台「亞洲健康王」播出截圖。NCC提供
JET 綜合台「亞洲健康王」播出截圖。NC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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