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日前於論壇《Dcard》爆料,7月15日和越南朋友到饒河夜市,越南朋友突想吃榴槤,水果攤老闆娘熱情地和他們攀談,說一袋榴槤是100多元,沒想到聽到想吃的是越南人,急忙改口說一袋要400元。

原PO和越南朋友當場愣住,但還是買單付錢,離開後愈想愈不對勁,聯想到過去士林夜市也多次傳出水果攤坑殺外國觀光客的爭議,質疑「這亂象又出現了嗎?一塊榴槤果肉要價400元?是看對方是外國人才坑殺嗎?」奉勸去夜市買水果要注意。引發網友留言討論,高喊直接檢舉,也有其他網友回應看過韓國人花費1000多元買水果。

北市市場處今發新聞稿指,有關近日網路論壇所載饒河夜市水果攤售價過高,疑似坑殺觀光客,為遏止不肖業者破壞夜市形象,排定今晚6時會同消保官稽查,並確實要求現切水果業者標示價格、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電子磅秤、依「買果4部曲【問、秤、買、切】」流程販售水果。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會同市場處前往饒河夜市稽查黑心水果攤。法務局提供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會同市場處前往饒河夜市稽查黑心水果攤。法務局提供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若標價不實,涉及消費資訊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依「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得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市場處提醒,民眾遇到現切水果業者,未與消費者確認總價及購買意願,而有強迫消費情形,可直接拒絕購買,並記下攤位位置及攤名,撥打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檢舉,將會同消保官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若查證屬實,市場處將書面警告,責請自治會確實督導並令其立即改善。

市場處表示,將同步函請北市各夜市自治會,確實約束場域內攤商落實標價,杜絕消費爭議,並前往各夜市進行稽查,如發生類似情事,將嚴格查處,維護北市整體夜市觀光形象。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晚間會同市場處前往饒河夜市稽查,重點包括查核現切水果攤商計價單位及價格是否明確揭露,有無誤導隱匿價格情事。楊麗萍表示,今日就饒河街夜市現切水果攤商共計3家稽查,查有1家因「標價及份量不明顯」缺失,現場已命立即改善。

楊麗萍指出,現場已告知攤商,若市府又再查到相同缺失,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39條規定,得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向攤商宣導落實「問秤買切」流程,不得有強迫消費之情事。

更新:消保官和市場處稽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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