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昨日(8/22)前往「重寧海鮮號」及其羊肉產品供應商稽查,該攤位供應之「羊肉火鍋片」係原料「塑形調理羊肉(產地:澳洲)」切片,另「羊肉炒片」之原料為「羊肉塊(產地:澳洲、紐西蘭)」切片,供應商業者可提具原塊進口報單。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該攤位確實販售羊肉、牛肉和豬肉,羊肉來自紐西蘭和澳洲,豬肉來自加拿大,牛肉來自巴拉圭。針對羊肉是否摻偽,現場抽驗,抽驗半成品和羊肉火鍋片,檢驗結果預計7個工作天出爐。
劉芳銘表示,檢驗結果若真有羊肉攙豬肉情形,除了可依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之罰鍰,還可移送檢方,依《刑法》第255條意圖欺騙他人進行起訴。
新北市衛生局現場稽查也發現一些GHP不符規定,劉芳銘說明,包含領料單、生產單、出貨單沒有提供完整資料;現場環境不潔,設備沒有清洗乾淨,冷凍庫未保持清潔等,新北市衛生局要求業者在8月24日前改善完畢,若未改善可依《食安法》第8條開罰6萬到2億元。
劉芳銘指出,衛生單位從2020年至今總計抽驗55件羊肉產品,發現其中3件羊肉摻豬肉,2件來自同一源頭業者,依據《食安法》第28條,總共開罰8萬元,持續加強稽查。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去年食藥署稽查全國113家肉品加工業者和販售業者,有3家複查不合格,依法總共裁處28萬元,待新北檢驗結果出爐後,會再對外說明。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食藥署之花」被爆酒店兼職 出入不當場所「被記1大過2小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