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今天與4位遭性騷擾的台大學生召開記者會,受害者A指控受到舍監騷擾,舍監闖進宿舍偷拍她睡覺、摸她的臉,甚至在耳邊吹氣,後續台大校長陳文章還打電話給她的老師,讓她直批「明眼人都知道,到底是關心?還是關說?」
受害者A也稱,台大性平會並未通報宿舍保全、駐警隊等單位她受到舍監騷擾,造成她後續又被該舍監騷擾。
受害者B與C遭受台大公衛學院黃姓副教授騷擾,受害者B表示,黃姓副教授以「美式教育下,擁抱是正常的行為」為由,要求學生擁抱,擁抱時還會伴隨下半身的蠕動。
受害者C同樣遭黃姓副教授騷擾,他表示,後續他指控黃姓副教授的性平事件調查結束後,黃姓副教授卻指稱他擁有受害者C論文的智慧財產權,導致他被迫放棄論文、延畢,重新寫了第二篇碩士論文。
至於受害者D並非台大學生,但其論文由台大老師指導。她表示,老師和他談及台灣處女特別多、一門課鐘就跟兩三位不同學生上床,甚至老師把她壓在牆上上下其手。
范雲批評,台大處理性平事件不及格,性平會調查也不夠專業,甚至陳文章致電受害學生老師的行為,也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此外,范雲也說,台大對受害學生說出質疑、譴責被害人的言論,讓學生感受到被羞辱,是校方對學生的二度傷害。
針對受害學生與范雲的指控,台大校方回應,對於性平事件一向秉持保護受害人、客觀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處理,性平會委員中有公開遴選的學生代表,調查小組委員則是依法由校外專業人士組成並獨立調查認定,調查過程不受外界因素干涉。
台大表示,性平案處理程序中會依法告知當事人其得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如當事人對性平案調查或處理結果不服,可依法提起救濟。
受害者A的部分,台大表示,經本校性平會調查後決議不成立,案件經受害者A申復後仍不成立。
另外,受害者A指控陳文章部分,台大稱,陳文章曾說明僅是因學生打電話到學校各級單位表達負面情緒,因此請導師多關懷學生身心狀況,並未洩漏個案案情。
台大校方也反控,受害者A生曾多次於網路社群或新聞媒體披露個案案情,並有多處與事實不符誤導視聽之處。
在受害者B、C案件中,台大表示,本校教評會已對該教師做出停聘一年處分。若有類似狀況除依照「國立台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辦理外,性平會將會請系所協助學生處理更換指導教授事宜。
至於受害者D的案件,台大說,目前仍在調查中。
台大強調,性平會長期宣導、呼籲校園性平案件無追訴期,無論現在或過去,當事人或曾聽聞相關情事者,都請聯繫性平會,讓學校相關單位有機會介入協助。
台大表示,對范雲所提出的建議,會做為日後檢討精進性平案作業的參考,若涉及法規制度或認為現行教師法對性平案件教師懲處過輕,也會協助轉達有關單位,作為未來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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