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8歲女性行人過斑馬線時,遭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這場事故導致女性昏迷多日,最終由丈夫決定拔管。不過,丈夫對於肇事司機69歲的陳姓男子戴助聽器一事表示懷疑,他質疑司機的行動比一般人還要緩慢,並對他是否適合擔任職業駕駛表示疑慮。然而,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孫榮德卻表示,陳姓司機的體檢結果在今年符合規定,而這起肇事事件乃由未停讓行人所造成,與司機配戴助聽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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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路總局的資料統計,截至民國111年,共有44,353名職業駕駛人員,其中6,582人年齡超過60歲。根據公路總局的規定,小型車職業駕駛每三年需換發駕照一次,而年齡在60歲以上的駕駛人員則需每年進行換照。逐年增加的身體檢查項目包括BMI指數、腰圍、血壓、視野、夜視、活動能力、白天嗜睡指數、運動心電圖檢查、尿液檢驗、血液檢驗、生化檢驗等十三項。

此外,60歲以上的駕駛人員還需要自填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疾病、癲癇、身體障礙、呼吸道疾病、精神疾病、慢性酒精中毒、藥物依賴或成癮、白天嗜睡、法定傳染病等十七項合格標準。而68至70歲的駕駛人員則需要新增自填失智症及日常生活是否有吸菸喝酒等兩項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職業駕駛年齡上限原本為65歲,後來在民國99年延長到68歲,並在民國106年再度延長到70歲。

該名涉事司機今年通過檢驗且沒有違規紀錄,當時也通過了相應的聽力檢查。這起事故是因為未停讓行人所造成,雖然司機戴助聽器,但與肇事無關。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合格的身體檢測對於確保職業駕駛的能力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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