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能」是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須經醫師診斷後開立,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產生嘔吐、焦慮、反射亢進、肌肉抽搐、幻覺、心跳過速等症狀。
關於宜蘭某補習班擅餵學童「利他能」案,食藥署表示,利他能(成分為Methylphenidate)屬第三級管制藥品/毒品,管制藥品僅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且醫藥需用須經醫師診療後方能憑其處方調劑供應;若非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則屬毒品。
食藥署指出,經向宜蘭衛生局了解,「利他能」來源自同班同學經醫師開立、吃剩的藥品。但擅自餵給其他人吃,非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恐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目前宜蘭縣府已主動通報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並未發現管制藥品有不當流用之情節。
食藥署為強化管制藥品之管理,避免管制藥品之誤用、濫用或流為非法使用,已於今年6月15日發函地方衛生局,請其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時,一併將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及苯二氮平類(BZD)藥品列入查核標的加強查核。
今年度管制藥品實地稽核,從今年1月1日統計至6月20日止,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機構及業者計6196家次,查獲154家次(違規比率2.49%),後續由地方衛生局行政裁處。
食藥署說明,機構/業者違規態樣以行政疏失占多數,如處方箋、病歷末蓋章、簿冊未落實每天結存與記載(如調劑或進貨時漏登記、登記購買來源錯誤等)、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型等。經查沒有管制藥品流向不明的情事發生。不過,高雄市於6/17、6/19通報3件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醫療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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