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已超過2年,行政院要求源頭管理、清楚標示等5大配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於北部、中部及南部的市場攤販(5件)、便利超商(42件)、超市(146件)、量販店(34件)、百貨公司超市(50件)及餐飲業(12件),抽樣調查289件含豬肉成分的相關食品,竟全然未見到任何美國產製豬肉商品。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說,今年1月以來進口的美國豬肉及可食用部位有1511.47噸,完全找不到產地標示為美國的,令人有非常非常大的疑慮,有可能剛好這麼多,件都沒有含美國豬肉,他另指出2可能性,包含有些是美國豬肉但標示其他原產地的虛偽標示,也可能是真的未使用美國豬。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回應,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查驗結果符合規定後,始予放行輸入。自2021年至2023年5月,國產及輸入總淨重共計232萬公噸,其中美國輸入佔全部的0.4%,總量達0.96萬公噸;輸入生鮮冷藏冷凍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均符合衛生標準。
另為督促食品業者落實標示規定,林金富指出,食藥署自2021年起,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執行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稽查計畫,全面查核後市場相關食品標示適法性,2021年至2023年5月29日,已完成查核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共計22萬4662件次,標示美國豬肉者計1521件次,佔比為0.6%。
林金富接著提到,查獲7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已依《食安法》裁處,裁處金額共計198.6萬元整;經統計,22萬餘件次中,標示美國豬肉者計1,521件次,佔比為0.6%,主要原因是,廠商的原料來源為2個以上國家,依規定要把比例重的寫前面,有些業者更改配方後忘了更改標示,就會觸法開罰,多數都是疏忽,合格比率很高的,且牛肉、豬肉都是相同要求,消費者可放心。
至於美國進口豬肉作為加工原料或是零售?林金富則表示,統計結果看起來都有,商品都合格,也有公布抽驗結果,無論邊境或後市場抽驗通通合格,不用擔心豬肉跑去哪裡,加工品、肉片、餐飲業者或販賣通路都有,不過市占率很低,也沒有特殊通路,跟一般豬肉一樣,不過由於進口豬肉皆須以冷凍形式輸入,在傳統市場不會以溫體豬肉的形式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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