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推動性別工作平權及協助企業辦理托育服務,每年聯合勞動部給予下列經費補助:(一)設置員工哺(集)乳室者,最多補助2萬元;(二)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最高補助300萬元,另新北市亦創全國之先,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
(三)針對已設有前述托兒設施者,每年可補助最高50萬元的更新改善設施設備費用;(四)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或發放員工托兒津貼,最高補助60萬元。勞工局期待與雇主一起打造友善育兒職場,解決員工子女托育問題,共同健全職場與家庭生活。
勞工局表示,112年第1期已有46家企業提出申請,勞工局核定補助206萬餘元,並再轉勞動部申請補助。事業單位只要符合資格,在「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就可提出申請。
申請者先至「新北勞動雲」於活動牆點選「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專區查詢相關內容。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 分機6357李小姐(托兒服務)、分機6363黃小姐(哺集乳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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