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市價至少5億元房產的賴姓高中生,今年5月4日在父親喪事期間,被地政士助理夏姓男子帶往戶政所登記同婚,2小時後就在夏男位於北屯區10樓住處墜樓身亡。家屬懷疑夏男意圖繼承遺產謀財害命,對夏男提告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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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夏男帶賴姓高中生前往戶政所之前,先在所住的社區大樓,以3千元代價想請打掃阿姨當他們的結婚證人,但遭到拒絕,後來則在北屯戶政所附近的超商、戶政所旁,隨機找到2名認同同婚的年輕男子,在結婚證書上簽名,隨後再拿著證書辦理結婚登記。

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律師團今天由律師王彥代表賴母,正式到台中地院遞狀,對夏男提起與賴男的民事婚姻無效之訴。

5億高中生配偶夏姓男子,被提告民事婚姻無效。資料照片
5億高中生配偶夏姓男子,被提告民事婚姻無效。資料照片

許哲維說,最高法院過去曾認定,結婚的兩名證人,需要是「有行為能力」,且「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夏男與賴生隨機找路人簽名,也沒有在場親見2人是否有結婚真意,因此主張婚姻無效。

另外,針對同婚做出釋憲案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也說明:「按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賴姓高中生(右)與夏姓男子從夏男住處離開,前往戶政所登記結婚。資料照片
賴姓高中生(右)與夏姓男子從夏男住處離開,前往戶政所登記結婚。資料照片

許哲維說,夏姓男子曾辯稱,他還有1個哥哥,因父親曾對他們兄弟說「誰先結婚就送給他旱溪西路的房子(案發大樓)」,因此賴男才同意與他結婚,以協助他取得房子;不過,不論是這個理由,或是基於節稅等其他目的,2人都沒有結婚的真意,婚姻也不符合「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的要件,因此律師團對於主張婚姻無效一事,非常具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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