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統計,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越南輸入的「其他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共計624批,其中2批邊境檢驗不合格,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並針對不合格之個別業者輸入越南牡蠣產品提高抽驗機率。

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機砷於貝類(不含殼)限量為0.5 mg/kg,而這2批邊境查驗不合格的越南進口牡蠣,1批3,060公斤,檢出無機砷2.7 mg/kg,另1批3,726公斤,檢出無機砷1.3 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食藥署簡任技正吳宗熹指出,越南進口牡蠣2018年邊境報驗25批,2019年119批,2020年897批,2021年902批,2022年1414批,2023年1月到4月報驗624批。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林旭陽表示,2018年至今,越南進口牡蠣總計19批不合格,其中諾羅病毒14件、重金屬4件、A肝病毒1件,全數依規定退運或銷毀;食藥署已從2022年1月開始加強越南進口牡蠣加強邊境查驗,從一般抽批比例2~10%,提高到加強抽批20~50%,今年若再檢出1件不合格,將採取逐批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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