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日前於個人IG動態貼出他接受針灸治療,同時標記為他針灸的店家與幫他針灸之人的帳號,投訴人發現,該店家「明易足體養生館」並非中醫診所,而執行針灸的人「羅鈞諭」,在醫事人員查詢系統查無資料,但他卻違法執行針灸業務。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何叔安日前說明,「針灸」屬於中醫師的醫療行為,所以只有中醫師能執行,西醫師則必須受過教育訓練才能執行;至於罰則,如果查證屬實要移送地檢署,「非醫師執行針灸,原則上是要當密醫論處」。
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今天說,經媒體披露,已就報導內容派員前往調查,羅鈞諭當時並未否認,衛生局已於昨(5/1)發文移送地檢署並得以密醫論處,將依《醫師法》第28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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