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韓振華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桃機開航44年來,首度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主要是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且鄰近的日本成田、韓國仁川及新加坡樟宜等標竿機場,都已向轉機過境旅客收取相關費用。
韓振華說,「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轉機費的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費用但未轉機過境者,也得申請全額退還,因轉機過境旅客以外國人士為主,收取轉機費用不致對國人有影響。
韓振華說,隨邊境開放,各國航空運能、航點陸續恢復,目前桃機國際航線共可連結29個國家地區、63個航點,每週約1400航班,較108年每週約近2300航班,已恢復約6成,桃機1至2月份旅客量約409萬人次,達108年同期旅客量的52%,運量明顯復甦,預估112年旅客量應可超過2000萬人次以上。
參考108年轉機過境旅客比例預估,今年台灣轉機過境旅客約可達120萬人次以上,其中桃機占比約99%。
交通部統計,108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前桃機旅客量約4868萬人次,其中轉機過境旅客296萬人次(約占6.1%),8成來自東南亞往返美加地區,若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總共可收取約15億元。
台灣各機場向每名出境旅客收取的機場服務費是從民國58年起實施,桃機公司統計,疫情前桃機108年旅客量約4868萬人次,出境旅客約2418萬人次,機場服務費年收入約106億元,桃機公司與觀光局各分一半;但一直未向轉機客收取費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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