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表示,2018-2022年間台灣每年平均發生52.6起森林火災,而統計歷年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原因,有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為強化風險潛勢評估及喚起民眾防災意識,林務局委託國立中興大學團隊建立新版林火風險評估系統,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及地面觀測資料,計算林火天氣指數(Fire Weather Index, FWI)產製臺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7日之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根據系統推估,近期中南部連日乾燥,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淺山地區林火風險大增,多日呈現最危險等級,林務局也將針對前揭縣市高風險區域發布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基本上,祖墳只要位處森林區域,依法就不能引火,政府只允許病蟲害、開墾整地的森林引火,當民眾申請時就一定知道自己的地在哪、範圍,是不可能燒出去自己的地,消防機關同意才能引火。
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或獎狀。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台灣山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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